近日,墨江縣制定出臺《脫貧攻堅問責辦法(試行)》,進一步嚴肅紀律、強化作風,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和形式主義,用嚴格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,確保如期實現脫貧目標。
《辦法》細化脫貧攻堅工作紀律和作風要求,列出48種問責情形,分別給縣級單位(部門)、鄉(鎮)、村組、駐村工作隊及其干部職工(隊員)劃出“紅線”,對觸碰“紅線”者將嚴肅問責;對脫貧攻堅工作中涉嫌違紀違法的,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理。
《辦法》將全縣承擔脫貧攻堅工作任務的縣級各單位及其干部職工,各鄉(鎮)黨委、政府和各中心、站所及其干部職工,各村(社區)及村(社區)干部,全體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和各級結對幫扶干部職工納入問責范圍,由縣紀委、監委會同相關部門對脫貧攻堅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、亂作為、怕作為、慢作為、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、工作推進不力等行為造成不良后果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。
同時,對脫貧攻堅工作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,對職責范圍內的精準扶貧方面問題的發現、提醒、調查、核實、處理不及時不認真,發現問題線索隱瞞不報、對已經核實的違紀問題壓案不查等情形要被嚴肅追責問責。(許正兵 郭正耀)